政府会计制度系列专题(4)——关于本年盈余与预算结余的差异情况说明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中“本年盈余与预算结余的差异情况说明”是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衔接关系的重要体现。本年盈余反映的是本年收入与费用的差额,预算结余反映的是本年预算收支差额,两者产生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对于经济事项的确认标准不同。
本年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的产生有以下四种情况:
1)当期确认为收入但没有确认为预算收入;
2)当期确认为预算支出但没有确认为费用;
3)当期确认为预算收入但没有确认为收入;
4)当期确认为费用但没有确认为预算支出。
从重要性原则出发,制度中又细化了12项常见的差异产生情况,广大财务人员需要在日常账务处理过程中对差异事项进行准确归类,才能填好这张表。但是现阶段大多数一线财务人员表示难以理解差异事项这一全新的概念,在初次接触时对于差异事项的理解主要存在两个误区:
1、部分财务人永远将“本年盈余与预算结余的差异情况说明”中的12项常见差异理解为,一笔账务处理只存在收入或预算收入、费用或预算支出,从而产生了差异。
解读:实际账务处理中可能同时存在收入和预算收入或者费用和预算支出,但是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实际也应归属于以上四种情况。
例:事业单位作为一般纳税人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销售商品实现收入1000元,产生增值税销项税170元。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1170
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70
经营收入 10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170
贷:事业预算收入 1170
在这笔账务处理中,实际确认的收入为1000元,产生货币性资金-银行存款的流入金额为1170元,确认的预算收入金额为1170元,产生预算收入和收入的差额为170元,所属差异事项:当期确认为预算收入但没有确认为收入,差异金额170元。
2、“本年盈余与预算结余的差异情况说明”列示了12项常见差异,除这12项以外还有一个“其他事项差异”,很多财务人员对于其他部分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认为“其他事项差异”是独立于以上四种差异情况的存在。
解读:差异产生的根本依然是我们最开始说的那四个方面,只是制度从重要性原则出发只列示了其中一部分,因此,财务人员对于日常经济事项涉及的差异事项进行归类时,可以把“其他事项差异”也分为四类处理,将有助于大家对于差异事项的理解,使得全年差异事项的反映更加清晰具体。
具体还存在着哪些“其他事项差异”,接下来的四篇文章,我们将分别举例,便于大家更好的理解差异事项的情况,为财务人员填好这张表做出一定的帮助。